【金陵晚报报道】历经5个月,克里斯终于走完了他的讨薪之路。这个拥有英国和瑞士双重国籍的外国人紧紧握住其代理律师、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红兰的手,说了一句:“Thankyouverymuch.”(非常感谢)
2004年10月,克里斯经人介绍来到南京某语言培训中心担任英文教师,一年后合同到期但没有续签。克里斯仍在该培训中心任教,并于2005年11月升为教务长。2005年12月,培训中心向克里斯发出了一份《WALK-INGPAPER》(辞退书),克里斯为补发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和培训中心再三协调,未果。2007年春节前夕,克里斯通过朋友找到了精通英文的朱红兰律师,当时诉讼期限只剩下不到10天。可克里斯表示,他根本不知道诉讼时限的规定。
克里斯说,按英国法律,单位无故解雇劳动者,应给予精神赔偿,因此他坚持要求培训中心赔付精神损失。朱律师花了很大工夫才让克里斯明白,中国劳动法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本案经过劳动仲裁、建邺区法院一审判决、南京市中级法院民事调解3次诉讼,终于有了让双方都满意的结果:培训中心一次性给付克里斯工资、机票、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2.8万元。走过这5个月的维权之路,克里斯学到了很多关于中国《劳动法》的法律常识,如今他已是南京某大学的外教。 洪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