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非”现象呈上升势头,已故的省人大代表颜湘蓉在年初的省两会上提交建议,关注“三非”现象,并对私自雇佣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的答复中获悉,省公安厅年内将建成全省公安涉外综合信息平台,压缩违法犯罪外国人的活动和生存空间。省劳动保障厅正草拟《广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一经发现擅自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和非法就业的外国人,即提请公安机关处理。
毒品犯罪位居外国人各类犯罪案件之首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得的数字显示,2006年至今年9月,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准逮捕外国人涉嫌毒品犯罪的案件161件21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60件207人。其中,2007年1月至6月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准逮捕该类案件75件10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16.7%。
据了解,毒品犯罪案件已成为外国犯罪嫌疑人在广东省境内犯罪主要的类型,位居外国人各类犯罪案件之首,占受理案件总数的58.5%。
据有关资料,广东省发现和查处的“三非”外国人逐年增多,平均逐年增长率达40%。据公安机关估计,目前在广东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大约有1万人,其中有部分外国人是明知签证已过有效期,但仍继续非法居留并非法就业的。
公安厅:涉外综合信息平台年内建成
省公安厅等部门在答复中表示,广东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外国人纳入派出所实有人口管理,压缩违法犯罪外国人的活动和生存空间。年内全省将建成集外国人入出境信息,签证信息,旅业、散居登记信息,案(事)件信息和相关政府部门涉外信息等内容的“广东省公安涉外综合信息平台”,有效整合各警种、部门信息系统涉外信息。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培训学校将外管业务纳入新警培训、警衔晋升培训、职务晋升培训的内容。通过多层次的培训,保证全省50%以上的基层一线民警基本掌握公安外管业务技能。
劳动保障厅:限制类职业招外国人要缴就业金
目前,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还正在草拟《广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提出了分类调控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管理办法。即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每年制订并向社会公布鼓励、限制和禁止招用外国人的职业(工种),凡属鼓励类职业(工种)招用外国人的,将给予便利;凡属限制类职业(工种)招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就业金;属禁止类职业的,一律不允许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劳动保障部门一经发现擅自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和非法就业的外国人,即提请公安机关处理。
(记者 朱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