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1月21日电(记者董智永)2008年,石家庄市出入境管理处将以外国人管理为重点,提升出入境管理水平。将推进外国人纳入辖区派出所实有人口管理,备战2008年北京奥运会涉外服务工作。
据有关规定,外国人在宾馆、饭店、旅店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及其他中国机构内住宿,应出
示有效护照或者居留证件,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根据《外管法实施细则》:“外国人在中国居民家中住宿,在城镇的,须于抵达后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在农村的,须于72小时内向当地派出所申报。外国人如需要在流动性工具内住宿,必须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为外国人的移动性住宿工具提供场所的机构或个人,也须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
外国人在办理住宿登记时,须回答被询问的有关问题,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根据有关法规,不办理住宿登记或者不向公安机关申报住宿登记或者留宿未持有效证件外国人的责任者,可以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石家庄市公安局将对县(市、区)公安局及派出所民警全面进行涉外知识业务培训,涵盖外事管理、证照识别、住宿登记等内容。对于基层公安机关外管工作,石家庄市公安局将加强督导力度,使基层每一位外管民警对辖区外国人真正做到能管、管好,力求实现“底数清,管得住,服务好”的工作目标。